◎遠距開庭問題大,公開審判不等於網路直播!法官如何察言觀色?辯護權益怎麼辦?重大案件開放留言會不會被灌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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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德先生這麼說-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「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」,規定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,為維持司法程序的有效進行,保障當事人受妥速及公平審判權利,可遠距視訊開庭。但問題來了,遠距視訊開庭如何進行,審判權益如何確保?
連線 真理大學 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( Peyc Wu ),解析其中盲點。目前來看,書記官、通譯可能可以不同室,現場只留三位法官。惟重大案件的旁聽者眾,受矚目程度也高,可能會就此暫停審理。
原先國民法官法通過時,就曾討論過法庭網路直播,但直播與法庭公開審判二者不能畫上等號。理由是法官問訊不能只聽聲音,也必須從眼神與臉色觀察受問者是不是說謊!
另外,開放直播要不要同步開放現場留言?也是大問題!因此目前直播權就交由各地院自行決定。其他被傳訊民眾簽署切結書的真偽、在押被告如何遠距應訊、在押被告應訊時與律師享有的秘密通訊權,恐怕都有待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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